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肃州区2020年城市危房改造项目安全性鉴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QXZB[2020]005号
二、招标内容:对肃州区2020年涉及危房9035户,建筑面积约848964.3㎡(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2550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各岗位应专人担任且不得兼职。须提供2019年7月至12月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前24小时将做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进行线上签到。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递交规范:政府采购电子标需使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制作完成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mtjy、tjy、evf、PDF。
九、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的《交易通电子标书生成器数字证书及固化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和《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4.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各投标企业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投标CA证书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
(1)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网上申请办理后到现场取锁或顺丰邮寄;
(2)带全所需资料现场办理取锁;
(3)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兰 州 市: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昌运大厦12楼12D;
联系电话:0931-4875561 4006131306;
酒 泉 市:酒泉市肃州区阳光小区南侧莫高路2-16号7号门店中旺小区正对面;
联系电话:0937-2851988 4006131306;
十、保证金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酒泉盘旋中路支行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肃州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2号
联 系 人:马磊
联系电话:0937-2618673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玮
联系电话:18219874562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星海居B座3楼
注意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0年3月23日